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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5:16:35  浏览:942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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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潭政办发[2003]37 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湘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九月九日






湘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市土地经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湘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储备资金是指银行借款、财政拨款等收入资金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费用、土地开发费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介费、支付借款本息、相关税费等支出资金。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土地储备中心。

二、收入管理

第四条 市财政局设立的土地收入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来源及土地经营形成的收入;设立土地交易暂收资金专户,用于归集竞买者报名保证金等暂收资金;市土地储备中心设立土地储备中心支出专户,用于核算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购补偿、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业务工作经费、支付借款本息、相关税费等各种土地经营支出。

第五条 竞买者报名应交的保证金须付给土地交易暂收资金专户,挂牌或拍卖出让土地后,由财政部门将中标的保证金及时付给土地收入专户,将未中标的保证金退给竞买人。

第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法出让土地所得收入须先付入财政为土地储备中心开设的土地收入专户。出让地块的成本费用,由财政核定并及时拨返土地储备中心支出专户。

第七条 土地依法出让,竞买者将所得收入交入土地收入专户后,土地储备中心应开具《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收款收据》。报名所收的保证金开具财政往来收款收据。

三、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按土地出让项目列清土地开发费用、业务费用和土地净收益。土地出让价款全部到位后,及时与财政进行结算。

第九条 土地储备项目成本费用应包括:

(一)、补偿性支出

1、土地收购、收回和置换时发生的各种依法应补偿和拆迁还建等费用;

2、因征用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等。

拆迁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当及时入帐,冲减开发费用。

(二)、开发性支出

土地前期开发过程中,对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平整土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的费用。

(三)、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税费支出,如征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防洪保安基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等以及为征用、开发出让土地而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

(四)、土地出让业务费用

1、用于拟储备土地的可行性研究费、规划咨询费、勘探设计费、测量费及土地评估费、广告宣传费等;

2、土地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委托评估、代理、公证、审计、法律及其他中介机构而支付的费用;

3、土地储备供应过程中进行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中所发生的委托费用;

4、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土地储备所出让的项目,按规定的标准和比例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实行分项目核算。成本费用最高比例为不超过宗地拍卖总收入的48%。成本部分的节余部分:25%作为奖励基金,75%作为弥补经营性亏损。成本费用突破控制比例属政府指定项目的须专项报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土地拍卖所得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按规定应解缴的土地出让金后,剩余部分为土地经营收入,其中75%作为土地储备基金拨付市土地储备中心,25%作为土地经营收入上缴财政金库。

四、资金拨付缴库

第十二条 剥离土地出让金按照《湘潭市关于加强城市区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潭政发200114号)明确的比例执行,或者按市土地储备委员会议定的比例执行,凭市国土局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通知单》予以确认后,将土地出让金缴入财政金库。

第十三条 土地储备成本费用实行分项目申请制度,按协议和工作进度预拨,土地出让价款到位以后,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项目结算清单,经财政审核,报经分管领导批准以后,从土地收入财政专户拨给土地储备中心支出专户。收入未全部到位的,按收入进度预拨40%的成本费用。

五、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对违反财政、财务制度,随意增加土地开发费用,擅自提取业务费,土地收入不缴入土地收入财政专户等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给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以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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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证,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保证和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坚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当前,国有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工群体大量涌现,职工队伍结构呈现出新变化新特点,职工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趋势明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工作覆盖不到位、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工作方式方法简单、阵地设施建设不足、经费保障不力、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削弱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这就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形式、创新方法手段、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4.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必须大力继承和发扬。同时,要结合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适应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和传播方式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以时代的眼光审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发展,以改革的思路寻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丰富工作的内涵外延。要适应职工群众接受心理的新特点,广泛运用宣讲报告、展览展示、文体活动、影视片等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教育形式,把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统一起来。要适应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广泛普及的新趋势,有效利用职工群众经常接触、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更好地发挥大众传媒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要适应职工群众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新变化,多搭建职工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平台,吸引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加强自我教育。要适应“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新情况,注重发挥街道(社区)组织的作用,形成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5.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坚定干部职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各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深入人心;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

  6.强化形势政策教育,激励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宣传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讲解中央的决策部署,帮助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准确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要针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讲清楚,把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做好解疑释惑、增进共识工作。要及时向干部职工阐释企业市场环境的新变化和企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介绍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实施步骤,坚定干部职工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热情。要大力开展社会责任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深刻认识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和历史使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深入挖掘企业历史与文化资源,总结提炼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理念,增强企业文化对职工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要扎实推进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以廉洁从业为重点的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精神和廉洁意识。要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发现和推广生产经营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要深化文明企业、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热爱学习、积极上进、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的风气。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参与中满足精神文化需求,陶冶道德情操。

  8.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越是深化企业改革,越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群众主体地位,依法保障职工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劳动权益,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行企务公开,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要积极探索贴近职工、服务职工的新途径新办法,立足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职工个人实际,帮助职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为职工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条件,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要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多办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满足职工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劳动保护、提高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解决好思想问题。

  9.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职工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表达利益诉求。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多方面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咨询网络,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妥善应对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大型国有企业要建立心理咨询机构。农民工是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要积极做好对劳务派遣人员、海外员工和困难职工等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

  三、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体系和保障机制

  10.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科学配置思想政治工作资源,采取党委(党组)成员、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等任职方式,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权分明、运转协调、渠道畅通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工作结合起来,同集团公司、分厂分公司、车间、班组等不同层面工作贯通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兼职政工干部队伍为骨干、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色的大政工格局。

  11.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委(党组)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领导职责。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企业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实践。要按照精简、高效、协调、务实的原则,科学设置思想政治工作机构,大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机构,中小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精干健全的党群综合工作部门,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要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12.充分调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有效发挥分厂分公司、车间、班组等企业基层党组织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大力推广“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做法,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干事创业。要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位职工、落实到基层一线。要举办经常性的座谈会恳谈会,做好日常面对面沟通和一对一谈心,了解职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职工所思所盼所忧的契合点,真正把工作做到职工心坎上。

  13.实行企业行政领导“一岗双责”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国有企业行政领导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自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目标考核体系,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融入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把解决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问题放在与抓好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要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酝酿、工作计划制定,带头执行并推动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支持政工部门、督促行政业务部门和车间班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14.积极发挥企业工会等群众组织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要依法履行职能,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及时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征求意见、提出建议,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注重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共青团组织要根据青年职工特点做好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等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女职工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女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15.加强企业政工队伍建设。包括党务、工会、共青团等专职人员在内的国有企业政工干部,是直接面向职工群众开展工作的一线队伍,是搞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确定专职政工干部的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式职工总数的1%。要牢固树立政工干部是企业人才的理念,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人才培养工程,采取措施吸引和选拔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中青年干部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政工岗位上工作。要制定实施企业政工干部培训计划,力争每5年对基层政工干部轮训一遍。要建立政工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使政工干部合理流动,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成为复合型人才。要关心政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确定政工干部的工资、奖金,确保政工干部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同级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享受相同政策。专职政工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高服务本领,努力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兼职政工干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6.加大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力度。国有企业要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总体预算,具体额度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要加强企业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以及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宫、俱乐部、电影院、文化广场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为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搭建更多载体。要加大企业内部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网络、手机即时交流平台,开设新闻、访谈、论坛、博客、微博、学习园地等栏目,构建高效、互动、个性化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要加强对企业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做到把握导向、改善条件、优化服务、高效利用。

   四、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17.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企业车间、深入职工群众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中央宣传部要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全国政工人才评价和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推动落实相关待遇;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选表彰,奖励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

  18.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鼓励支持企业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完善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中央宣传部要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1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各有关地区、行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企业舆情调查,跟踪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要总结推广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和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促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0.营造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各级纪检、组织、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都要结合自身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国有企业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类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传媒等单位,都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国有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宣传国有企业特别是生产经营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执行《会计法》、依法加强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实施意见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执行《会计法》、依法加强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实施意见
建设银行



在向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各行以《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为依据,依法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依法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充分发挥了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全行会计工作也暴露出了一些相当严重的问题,会
计信息失真,假帐、假表、假数现象日益突出。为严肃财经法纪,促使各行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从根本上消除和杜绝“三假”现象,保证全行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行必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和国务院国发〔1996〕4号文件“关
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精神,在全行上下深入开展会计工作专项打假斗争。
一、统一思想,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近年来,我行会计工作紧紧围绕《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全行通过会计制度改革、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方法和措施,统一了会计核算行为,规范了会计信息标准,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会计工作肩负着处理
各种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使命,是各种利益关系人关注的焦点,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行处为了自身利益或其他原因,无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经常采取一些不规范或不正当的做法,使会计工作暴露出一些相当严重的问题:
——有些行处不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核算随意性大,帐目混乱;
——有些行处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通过搞“两本帐”,编造和任意篡改会计数据,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来达到为单位和个人谋取局部和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少数单位领导不认真履行领导会计工作以及对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全面负责的职责,授意、强令会计人员编报虚假会计信息,阻碍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会计监督软弱无力,不能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法财务收支的发生,财经纪律松弛;
——更有甚者,有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执法犯法,主动为其领导出点子,想办法,逃避会计监督。
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和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了全行经营管理的正确决策,更为严重的是削弱了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侵蚀了国有资产和国家的合法收入,干扰了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蔓延
。究其原因,除会计制度尚不健全,会计工作尚有一些不足外,更多更主要的是其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各行自身利益的驱动以及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此,各行特别是各级行领导班子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自身存在的
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尽快研究制定防止和纠正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全面开展会计工作专项打假斗争
会计假帐、假表、假数现象的日益突出,严重干扰了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并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朱■(róng)基副总理在1995年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法建帐、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置“
帐外帐”,恢复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为了贯彻朱■(róng)基副总理“约法三章”,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监督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总行已先后以建总函字〔1995〕550号和建总函字〔1995〕560号文件,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近日,国务院又以国发〔1
996〕4号文件,要求财税、金融领域部署专项斗争,开展全面检查,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的基础上,依照政纪法纪从严查处、从严惩治违法乱纪活动。
为此,各行要在此基础上,结合《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在全行开展会计工作专项打假斗争。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场真与伪的斗争,它关系着建设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关系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各级行领导必须把会计工作的专项打假斗争摆到全行工作的重要位置,周密布置
,研究方法,加大力度,全面检查。彻底清查帐外帐、证券卖空、信用卡恶意透支,大额定期存单管理混乱以及不依法核算、编报虚假会计信息等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等问题,把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严厉打击会计假帐、假表、假数,惩治违法乱纪的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为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各行要根据全国建设银行财会会议要求,在6至7月份开展自查,自查面要达到100%;8月份各管辖行要对下属进行抽查,二级分行抽查面不得低于50%,一级分行抽查面不得低于40%。各分行9月底以前要向总行写出书面专题报告,总行将对各行进
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各行要认真进行分析归类,从中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对有关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的教育和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违反制度规定,有章不循,造成会计核算帐目混乱,以及编造和任意篡改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有关规定,除限期依据有关制度规定纠正外,给予当事人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有单位领导人失职渎职的,应追究其领导人相应责任。对领导人侵犯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属于违法乱纪的行为,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
〕4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从严查处,从严惩治。
三、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加强会计监督,保证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
(一)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严格执行会计工作“约法三章”
1.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
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活而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所有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各行必须依据和遵循《会计法》的各项规定来组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因此,各行必须继续切实抓好《会计法》的
贯彻实施,并在全行上下组织学习《会计法》,通过开展包括《会计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行力度,增强包括行领导在内的全行职工的法制观念,保证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依法办理会计事务。
各级行领导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责不受侵犯”,这是《会计法》赋予单位领导人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一个单位利用虚假会计信息搞违法活动,应当首先追究单位领导人的法律责任。目前我行会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会计资料失真问题,
有些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造成的技术上的差错,但更多更主要的是各级行领导从本身利益考虑而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对会计资料进行篡改或对一些经济业务进行“变通”处理的结果。由于作为具体执法者的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制于行政领导,其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不能得到有
效的发挥。因此,各级行领导应首先认真学习《会计法》,熟知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严格执行会计工作“约法三章”,保证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
朱■(róng)基副总理提出的会计工作“约法三章”,是在新形势下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目的在于整顿当前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局面。各行必须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按照《会计法》和“两则”、“两制”的规定,依法建立健全会计帐务,如实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置
“帐外帐”,使我行会计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自律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执法的自觉性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一种主动的、自然的、历史的约束。会计人员既是执法者,又是守法者,只有守好法,才能执好法。因此,各行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自律教育,加大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力度,使会计人员学会“做什么”,“怎么做”,掌握会计工作的真实
性和科学性,从而形成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并在此过程中使其自然地积累会计责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进而变成一种能动的职业自律习惯,以提高会计人员执法的自觉性。
会计人员要加强自身的法制教育,弄清作为具体执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会计法》并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执法犯法,从事和参与各种违法乱纪活动。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1.建立健全会计工作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监控制度
今后,各行每年要组织会计工作的自查,自查面要达到100%。上级行要对辖内各行处的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检查面不得低于50%,主要检查会计核算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违章操作,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是否规范、正确,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
报表所反映的数据是否客观真实,有无任意调整和篡改会计数据的现象,是否存在“两本帐”。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规定限期纠正,并监督落实。上级行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相应改进措施必须在辖内通报,并抄报上级管辖行。
各行必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意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依法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依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意识,逐步建立会计信息质量监控制度,严厉打击和杜绝“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等不正之风的蔓延。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报表质量的管理,上级行对下级行提供的会计信息要定
期考核通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稽核。
为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总行已拟定了《建设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将下发各行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将形成指导该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各行领导对本行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负有法律责任
各级行领导必须定期对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本行会计部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认真依法核算,严格会计监督,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保证本行的财务收支严格按规定进行;要认真审核本行对外
报送的会计报表,并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会计法》的规定,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把关守口,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对“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为,总行将直接追究其行领导的责任
,并严肃处理。
3.强化监督机制,并将其落到实处
目前,会计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更多的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因此,各行必须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重要岗位的管理。一是要加强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所有会计业务必须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手续处理,并落到实处,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二是强
化会计事后稽核工作,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第二道防线的作用;三是要对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换、交流制度,并时刻关注重要岗位会计人员的思想动态,防患于未然;四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会计印章及重要会计单证的管理,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4.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各行可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建立会计工作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发挥全行乃至全社会的力量监督本行会计工作的开展。各行对监督举报人员应依法保护,不得打击报复。
(四)加强垂直领导,实行逐级负责制
发展商业银行,必须强化法人管理,突出管辖行的管理权威,加大垂直管理力度。各级行处要制定相应措施,实行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逐级负责制。各级经办行要保证自身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完整、合法、合规,各级管辖行对所辖各行处会计信息质
量的高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实行逐级负责制,是我行进行商业化经营,提高全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级行处必须把此项制度落到实处。今后无论哪行出现问题,总行将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直接追究有关责任行处的责任。



199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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